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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合并拆分后,电影和新闻出版谁来管?

更新时间:2025-12-07

2013年组建而成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2018年开展的机构改革当中,被全新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取代,这样的一种变化,直接引发了公众对于新闻出版以及电影管理职责去向的广泛关注。

机构调整的核心变化

这次改革的关键要点在于,清晰地确定了广播电视管理所具备的独立地位这一核心理念。全新组建而成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它身为国务院直属的机构,主要承担起了原有的机构里,广播电视范畴的管理相关职责。这就表明了,它的工作重点会更加聚焦于广播电视的播出方面,以及传输方面,还有覆盖方面,以及内容监管方面,以及产业发展等具体且特定的领域中。

从名称方面直接将“新闻出版”以及“电影”给去掉了,这可不是单纯的精简事项,而是职能体系的一回清晰化的重构情形。改革的目的为了解决以往一个机构管理多个关联性不够强的领域所可能出现的职能交叉状况与效率问题,通过此让专业的管理部门专心致力于其核心业务。

新闻出版管理的新归属

那么,原本属于新闻出版的那种管理职能究竟到哪里去了呢?有一种得到较多认可的主流观点认为,它的管理职责被并入到了中央宣传部内。按照改革所制订的全新方案,国家新闻出版署被再次进行组建工作,并要由中央宣传部实施统一的管理,其负责的是整个国家范畴内与新闻出版相关的事务,以及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工作。

这种定位突出指向了新闻出版工作所具备的意识形态方面属性以及文化阵地所拥有的功能,原本存在的“国家版权局”那块牌子依旧是由中央宣传部去加挂的,这表明着,将新闻、报纸、图书、音像制品等一系列出版活动的监管,还有版权相关的事务,现在已经归属于宣传部门来实施统一的领导以及管理了。

电影管理职能的明确

电影管理职能历经了清晰的划转,改革过后,电影的管理职责划分移交给重新组建起来的国家电影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相类似,国家电影局也是经由中央宣传部进行统一管理,承担电影行业的行政管理以及内容审查等关键工作。

为公众所密切关注的“龙标”,也就是电影公映许可证,其审核以及发放这两个方面的职能确切地是由国家电影局专门负责的。这样的一种安排切实保证了,电影从剧本备案开始经过拍摄制作之后,最终到成片审查以及发行放映的整个流程管理可以在专业体系当中持续延续下去,从而维持住了行业管理具备的稳定性以及专业性。

改革背后的深层逻辑

这次拆分可不是一时冲动而为的行为,而是存在着基于现实状况的行政管理方面的考虑因素。在2013年进行的合并,其目的在于对文化以及传媒资源加以整合;然而在实际开展运行的过程当中,新闻出版、电影与广播电视在业务所遵循的规律、监管所侧重的要点以及发展所走的路径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统一进行管理的时候,有时很难做到深入。

将职能予以细分,把它交给更具专业性的部门去负责,其目的在于提升管理效能以及政策精准度 。这呈现出“一类事项原则上经由一个部门进行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来负责”的改革思路 ,目标是构建更为清晰、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

对行业产生的具体影响

相对广播电视行业来讲,管理机构的独立在促使其更专心于应对媒体融合、网络视听等新挑战方面发挥作用,使得政策制定越发具备针对性。针对电影和出版行业而言,划归宣传部门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内容导向以及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

这样的调整同样对各行业参与者提出了要求,要求其更为迅速地去适应全新的监管状况以及沟通通路。举例而言,从事电影制作的一方需要直接与国家电影局进行对接,从而完成各类审批事项。而处于出版领域的单位,则必须依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所颁布的最新规定来行事。

未来发展的可能趋势

长远来看,此次机构改革意味着文化传媒领域的管理会更着重于细分化以及专业化,伴随技术的发展,网络视听、融媒体等新兴业态的边界或许会被重新定义,管理机构同样需要具备保持动态调整的能力。

其核心目标在于搭建起这样一种现代化治理体系,该体系既要能够保证导向正确,又要可以激发行业活力。未来所出台的政策估计会更着重于在规范管理以及促进繁荣二者之间寻觅到平衡状态,以此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在此次机构改革过后,您觉得那更具专业化的分工管理,会给您平日里所接触到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电影,又或者图书的质量,产生什么样具体能够看得见的影响呢?欢迎于评论区分享您的观察以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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